针对河南嵩山龙门2-0战胜大连人比赛中,河南球员马兴煜在上半场的红牌,三位前国际级裁判在接受《足球报》采访时对此进行了解析。
第一位裁判:首先呢,这是一个清晰明显的直接罚令出场的红牌动作,但是当时主裁判在第一时间站位有点远,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对于这个动作做出最直接的判断。但是后来经VAR提醒亲自看了视频后,补了红牌纠正了自己之前的判罚是对的。这个动作为什么犯规?原因很简单,这个动作是叫使用过分力量,从一定程度上危及对手安全的动作,犯规意图非常的明显,尤其是红色28号他跳起之后,腿部最后还有一个发力,就是以膝关节为轴心,还有一个再发力的过程。
第二位裁判(国际级助理裁判):我认为红牌没问题,因为红方球员跳起来头顶到球以后,左腿没有及时收而是有一个蹬的动作,而且蹬到了对方的背部,这个蹬踹的动作就构成红牌儿了,如果他没有蹬出去,顺势下来,没有蹬出去的话,就不是红牌。但视频中显然有了,那么这个属于严重犯规。结合比赛时间和双方实力的对比,我不觉得28号有主观故意暴力行为,但定义为严重犯规红牌罚出场没问题。
第三位裁判:留意一下,红色队员的左腿收起来以后往外蹬,是照着对方的背部,是加了力地蹬,你看他的左小腿是蹬出去的,就是这个就是他的意图,伤人的意图,所以给红牌也是根据他左脚的这个小腿往外蹬的这个动作去量刑的。红牌罚下没有问题。但是至于最终如何认定,是严重犯规还是暴力行为,要看赛后裁判监督报告,因为两种都是红牌,但是后续追加处罚场次是不同的,我个人结合场上形势来看,定义为严重犯规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