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津门虎与泰山队比赛最后时刻贝里奇和贾德松之间的冲突,《北京青年报》发文对二人可能收到的追罚进行了分析。
贝里奇、贾德松冲突一事,因双方均涉嫌暴力违纪,而面临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追罚。至于两人面临怎样的责罚?其实对照此前河南队外援舒尼奇的罚单及现行罚则,不难找到答案。
《中国足协纪律准则》(2022版)第48条、第53条。其中第48条对“从重处罚”适用的范围做出了非常具体的明确,其中第一款第2项就提到,“侵犯部位系头部、面部、裆部等”,符合从重处罚的标准;而第53条第二款这样写道:“实施暴力行为(肘击、拳击、踢打等)的,给予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或者禁止进入体育场3场,并处罚款至少3万元。”
一般来说,从重处罚的“加重”力度为处罚最低标准的50%。这意味着,一旦贝里奇、贾德松的行为被认定为暴力性质,且其侵犯对方的部位为头部、面部,那么将至少被分别处以停赛5场、罚款5万元的追罚。而相比于舒尼奇,这两人的犯规性质显然更严重。
关于主裁判此役的吹罚尺度,北青认为也存在诸多不足。在贝里奇、贾德松发生冲突前,双方竞争火药味道已非常浓烈。当值主裁判刘威在此之前,已相继向泰山队宋龙、克雷桑、莫伊塞斯出示过黄牌,主队则没有被出牌警告。比赛期间,费莱尼与田依农、克雷桑与于洋也都曾因在争球过程中存身体接触而发生争执。贝里奇与克雷桑早在比赛第27分钟就因争球起冲突。这一切其实都为后来的冲突升级埋下了伏笔。
比赛结束后,有业内熟谙判罚规则的专业人士解读认为,如果当值裁判员对于已经出现冲突苗头的疑似犯规加以口头提示或警告,甚至对部分涉及身体接触的犯规及时出黄牌警告,那么场面失控的几率就会减小。换言之,当值裁判员并没有通过及时、有效的判罚抑制住双方球员不理智情绪的爆发。从这个角度来说,裁判员对场面失控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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