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书,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因为非法买卖外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33.1万元。
根据官方披露,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违反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国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其进行处罚。
据查阅文件,《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