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多拉多方面没有对自己行为做辩解 从重处罚因性质恶劣

北京时间8月26日,中国足协官方宣布,河南嵩山龙门外援多拉多因故意冲撞裁判被禁赛12个月,罚款20万。对此《北青体育》对这次处罚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该媒体表示多拉多的行为会受到如此严重的处罚是因为多拉多的行为被定性为“暴力行为”,且因其攻击了作为比赛官员的当值裁判员,因此被从重处罚在所难免。据悉,中国足协从严、从重处罚多拉多,除严格依据2022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相关规定外,还因多拉多的举动在足坛内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职业足球、特别是青少年足球做出了不良示范。

2022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4条这样规定:“对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被给予直接红牌者,根据情节和影响,在红牌自动停赛的基础上,可对其以下行为给予追加处罚:暴力行为 (肘击、拳击、踢打等)的,给予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或者禁止进入体育场 6个月,并处罚款至少10万元。”

“准则”第48条还对“从重处罚”适用的具体情形做了比较细致的说明。如,“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于比赛停止时或无球状态下”,“可以”从重处罚;而“情节恶劣,产生恶劣社会影响、造成严重后果”则“应当”从重处罚。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经调查取证后最终认定,对多拉多行为处理的依据完全对应上述规则。

中国足协相关人士解释称,多拉多撞击马宁事件发生前,国内体坛、足坛正在整顿赛场赛风赛纪,打击球场暴力行为是相关工作重中之重。体育管理部门、中国足协近一段时间已经多次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等形式反复强调维护赛风赛纪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对于“严打”违纪行为,各有关方面已经三令五申。因此多拉多此举无异于明知故犯。类似行为在国内外足坛比较罕见。

此外,近期,全国青少年联赛各组别赛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作为国内职业足球的“塔尖”,中超联赛,特别是广大联赛从业者理应严于律己,为青少年足球及其球员树立风清气正的榜样。而多拉多显然做出的是不良示范举动。为此,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不得不从严处罚他,以起到行业内警示作用。

对此多拉多所属的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公开表态称“诚恳接受中国足协一切处罚决定并全面自查、认真整改。俱乐部将对中国足协给予红牌处罚的球员作追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训、停赛、停薪、解除合同。”无论俱乐部会否与多拉多解约,后者都已经提前结束2022赛季中超、足协杯的征程。这对于嵩山龙门俱乐部以及多拉多本人都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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