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凌晨刚刚结束的葡萄牙2:0乌拉圭的比赛中,最后时刻的点球判罚迅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希门尼斯的这次手球是否应当被判罚点球?我们结合规则来讨论。
通过回放可以看到,这是一次非常明显的支撑手触球,希门尼斯手臂的位置是其放铲所导致的正常情况,左手无疑是要用来撑地的,但手臂在下落过程中触碰到了球,距离较近且无法及时躲避。
首先明确一点,现行规则中并没有任何一条规定队员铲球时支撑臂触球不能判罚手球犯规,区分支撑臂、主动处理球、折射球等情况的条款是20/21版IFAB《足球竞赛规则》中所约定的,21/22版手球部分又一次进行了大规模调整,并在22/23版(现行规则)中得以沿用,未再做任何修改。
(图)IFAB《足球竞赛规则》手球部分节选
在目前所执行的规则中,除了故意手球之外,是否构成手球犯规主要在于“手球发生时手臂位置是否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注意,规则原文中“不自然”这个词非常关键,因为并非“只要扩大身体面积”就要判罚手球犯规,更不是所谓的“阻挡球路”或“明显改变了球的线路”就要判犯规(这两点根本就不是判罚手球与否的参考条件),而是必须满足“手臂位置不自然地扩大身体”才能判罚犯规。
(图)IFAB《足球竞赛规则》(22/23英文原版)
规则中对“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也有明确的定义,那就是手臂位置并非此情景下队员身体动作形成的正当结果或合理位置。反之,由身体动作形成的正当结果或合理位置则属于“手臂的自然位置”。
同时,这也是为什么即使取消了“支撑臂触球、折射球、主动处理球后手球”等详细划分,在这些情况下手球还是大多不判的原因,因为现行规则中的“自然位置”基本就囊括了这些情况,这些都可以统称为“由身体运动所导致的合理的手臂位置”,当然也就不属于“手臂位置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这个范畴,而本届世界杯裁判员对手球的判罚尺度恰好也是非常宽松的。
卡塔尔世界杯小组赛中没有判罚点球的手球情形
不过手球犯规与否并不是像是否越位那样的客观问题,而是在于裁判员的主观认定。例如在这次判罚中,主裁的站位很好,第一时间的判断是不能判罚点球,而VAR则明显持有不同意见,核查后认定这是次“清晰明显的点球漏判”,所以在死球时介入并建议主裁场边回看。从当值主裁法加尼的动作也可以看出,他直到判点的前一秒钟都还在纠结。
所以,这次争议归根结底就在于“希门尼斯手球时手臂的位置是否不自然地扩大了面积?”由于主裁在事件发生时已经看的非常清楚,并且给出了没有点球的手势,那么将其界定为“清晰且明显的点球误判”并不合理。如果VAR不介入,按法加尼第一时间的判罚继续比赛,那么至少不会像判罚点球一样争议这么大。
对于这次点球判罚,媒体和裁判界立刻炸开了锅,更有甚者表示“这是次无法令人接受的、奇葩的、丑闻性的VAR介入”。德国足协专攻规则理论的主任讲师、前德甲裁判员卢茨·瓦格纳也在赛后表示“这是次不应被判罚犯规的手球行为”。不过,外国裁判论坛中也有人表示VAR提供的慢镜回放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法加尼的判断,在慢速下观看更像是希门尼斯用手打到了球。
你认为希门尼斯的这次支撑手触球应如何判罚?
伊朗名哨阿里-礼萨·法加尼在这场万众瞩目的焦点战中直到第88分钟手球情况出现之前都有着较为不错的执法表现,本场比赛也一直在他的掌控之中。
比赛伊始,乌拉圭便在本方右路通过短时间内的多次犯规从而“绞杀”葡萄牙的进攻,巴尔韦德、希门尼斯、本坦库尔轮番上阵,每人2次犯规,仅在前12分钟内就已出现了6次犯规,其中3次都是针对葡萄牙队11号菲利克斯。
其实早在开场仅20秒的那次犯规之后,法加尼就已提醒乌拉圭队员注意动作,第4分钟菲利克斯被第二次放倒后法加尼也与其进行了沟通,第5分钟向本坦库尔出示的黄牌更是奠定了整场比赛的执法基调。
第11分钟,菲利克斯被希门尼斯疯狂拉拽后倒地,双方险些爆发冲突,法加尼及时进行了劝诫。结果比赛刚刚恢复后仅3秒,本坦库尔直接从身后将鲁本·内维斯放倒,引发了葡萄牙队的不满,法加尼迅速前往事发地对双方队员进行更为严厉的劝诫。
通过较早的黄牌和及时的干预,法加尼整个上半场控制的不错。不过就在下半场开始后不久,乌拉圭5号贝西诺在中圈附近非常鲁莽地踢倒了鲁本·内维斯,就在法加尼吹罚犯规时,身背黄牌的奥利韦拉又将菲利克斯放倒。最终贝西诺奇迹般地逃过了黄牌的处罚,仅被口头警告,而这也是法加尼在手球事件发生前为数不多的失误。
法加尼原本是卡塔尔世界杯决赛的最有力竞争者之一,但在这次点球判罚过后,他在本届赛事中的未来无疑将变得扑朔迷离。
给执法本场比赛的法加尼裁判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