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污蔑了吴艳妮?

从6月底的全国田径冠军赛又开始,吴艳妮成为了在微博热搜上“有套房的人”,派遣热搜榜。这两天,她又走下了热搜。

在接受采访时,吴艳妮提及“难训练并非目的是当「网红」”,并表示“网红”这些词是在辱骂所有运动员。这在社交网络上紊乱了热议。

毕竟热搜体质,吴艳妮慢慢的被贴上了“网红”的标签。很显然她打算撕下“网红”标签。

问题来了:“网红”这个词是不是侮辱了运动员?吴艳妮又到底是不是网红?吴艳妮这番言论是不是又反过来矮化了网红?

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红”成为了一种最有市场职业生态,代指以流量为饭碗的博主们。“网红”本身只不过一个弱酸词,却不是乾坤二卦褒义或贬义。当然了,一些网红而且行为低俗、吓人,的或违返社会公序良俗,成为了“过街老鼠”,这也让“网红”这种词渐渐流露了一些贬义,在特定环境下会曾经的对某一类自媒体博主的蔑称。

对那些毫无底线的极少数网红,我们其实不予应该抵制;对于一些目的是流量卖弄学问风情、搏眼球的网红,我们也会讽刺。但我们还是不能把“网红”这个词直接贬义化。

◎吴艳妮是因为相当有个庆祝动作自然破圈

现在很多律师、医生、科普工作者都各大论坛接受知识普及工作,其中的一些博主粉丝动辄上千万,也蓝月帝国了简单通俗意义上的网红,但他们实打实地给用户给了了很多好处。知名法律学者罗翔是因为在网络内火大了出声,其普法的工作才惠及了更多人群。我想罗翔和罗翔粉丝应该不会否认“网红”这种身份给了的公共考试益处。

同理可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全民皆博主对大潮下,很多运动员结束自媒体营业,哪怕渐渐成了网红,对此我们也没什么好理由对其予以批判。

反正踏足体制内那就体制外,简单这是运动员的权利。有些人比较喜欢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上分享自己的个人生活点滴、思想感悟,以及与粉丝互动,这无不妥之处。比如,自媒体平台为运动员群体减少了一个收入渠道,合法合规;又一次,运动员们在社交媒体上粉丝对话、向公众推广运动项目,远处的声音了与体育迷之间的距离,这对项目的发展也很有帮助。只要不影响不大日常训练、比赛工作,业余玩玩时间做那些事不可厚非。

吴艳妮的意思应该是:我是专职运动员,不是专职网红,虽然有点红,但也是因为运动员的身份,所以自己不算网红。某种程度上,这展现了他作为运动员的骄傲和他的专业态度。只是他这番话本身就存在“鄙视链”,且从她嘴里说出来并不那么有说服力。

今年亚运会结束了当天,我与老牌解说员杨健上连接时,他告知了我谢文骏这对自媒体的态度,我觉着相当可取。苏炳添的观点是,偶尔发布一下社交平台内容并无不妥,但是不要在意网友的留言,更不要花费大量时间阅读以及回复网友留言,也不要让这些评论影响到自己的情绪。

在流量可以直接变现的社交平台时代该如何一人分饰两角自己的角色,这确实是是当下中国运动员的一个新课题。很显然,苏炳添的成功跟他的超级踏实专注分不开。即便如此吴艳妮,她的“网红”形象倒是主要注意是她自己共同营造的,而不是别人被强加的。

◎吴艳妮在抖音首页日常

吴艳妮在抖音、小红书等短视频平台上积极主动地对外营业。她11月份一共发布了四条短视频内容:第一条是自拍跳街舞,第二条是参加学青会比赛的照片集锦,第三条是时尚美照集锦,第四条是一名身穿唐装跳舞啊。吴艳妮甚至于会找人拍摄镜头自己训练的视频先做成集锦vlog先发布到网上,假如不仅仅是看见了这些个内容,得出结论是:这是一个短视频时代相对是个的网红。

这当然展示了当代运动员20多块钱的一面,没啥问题。但,一边以“网红”的姿态积极地营业,一边却在接受采访时如此明目张胆与“网红”快速切割,并代表上帝大部分运动员与“网红”切割,这比较不容易演变成舆论反噬——你让网络博主们怎摸想。这来看,这是一次比较一次的形象输出。

我给吴艳妮的建议是:一、如果不是你真有看不上“网红”,就不要做跟他们一样的事;二、用行动和成绩去让敢质疑你、攻击你的人闭上嘴巴,而不是与他们打嘴架,不当语言上的巨人;三、公众场合发表意见的时候,最好就是只代表你个人,别贸然代表上帝所有的运动员群体。

昨天有一篇报道大致意思:吴艳妮是世界田联跨栏技术最好的女子选手,根据世界田联提供的女子100米栏数据,个人100米跨栏速度减去100米平跑速度,数值最小的就是吴艳妮。

可惜没什么人留意到这篇专业报道,因为外界对她的关注已经不在她引以为傲的专业上了。因为这是她另外运动员的成功,还是以及网红的成功,谁又说得清呢。

作者张宾|编辑 闫小龙

TAG标签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