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中国足协仍在积极应诉前女足主帅布鲁诺纠纷案

此前有报道称,中国足协须在6月13日前向中国女足原法国籍主帅布鲁诺-比尼支付1106250美元违约金及6000瑞士法郎法律事务,否则中国国字号球队将被全球禁赛。北青对此进行了解释。

北青表示,中国足协目前正与国际足联就此事积极沟通,并将结合中、外律师团队的专业意见积极应诉,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所谓“13日大限”并不存在。

有消息称,中国足协依规拥有申诉权利,并按规定向国际足联方面作出书面回应。其中还特别提到,协会与布鲁诺的合同中曾明确一点,一切争议必须提交中国司法机构解决。中国足协认为无论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还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都没有尊重这一条款。

消息还称,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于5月25日做出裁决,并书面通知当事双方:中国足协关于管辖权的辩护理由无效,国际足联章程规定了国际足联对此类法律纠纷的管辖权。各级法律机构的判决已经走完法律路径,判决是最终的。中国足协拒不支付相关金额违反了国际足联相关规定。根据案情,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判中国足协支付3万瑞士法郎罚款,30天内支付。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足协将就此案进一步诉至欧洲人权法院。

至于“6月13日”,据了解是国际足联方面向中国足协所提出的上一个付款执行期限。中国足协目前仍在与国际足联积极沟通。案件本身的法律程序实际也还未走完。

据悉,中国足协目前已聘用包括外籍律师在内的专业律师团队处理本案。中国足协对此类问题始终都会保持积极应诉、维护权益的态度。而且在应诉的同时,也都会全面、清晰地了解、掌握中、外相关规则、法律。由于在此之前,无论国内足球俱乐部还是中国足协,都曾因不了解程序或者对规则、法律细节模糊不清而在应对与外援、外教的纠纷过程中吃亏,因此中国足协在处理与布鲁诺的纠纷问题上,非常谨慎。

有媒体评价称:“目前并不清楚中国足协希望上诉到欧洲人权法院的理由。欧洲人权法院的管辖权并不宽,中国足协是一个机构,要论述自己作为机构的人权受损,并不是容易的事情。而且雇主单方提前解约需要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在欧洲早就是常识,这是很难由中国足协跑到欧洲人权法院去挑战的一件事。”这样看来,中国足协正面临着一道格外棘手的难题。当然,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案例本身及中国足协的应诉过程都为协会及国内足坛应对类似问题、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一份有价值的借鉴与启示。

TAG标签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