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13年!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案一审宣判

今天,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中国足协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于洪臣一审被控受贿2254万余元,涉及13家俱乐部以及陈永亮等个人。于洪臣非法收受财物,在公司经营、联赛晋级、职务竞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于洪臣受贿54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共计折合人民2254.2158万元,其中人民币350万元尚未实际收受。

于洪臣履历

2003年,于洪臣所在的处业务被并入竞体司,从群体司调入竞体司,后担任竞体司二处处长;

2008年奥运会开始前,国家体育总局出于备战需要,成立08备战办公室,于洪臣出任该办公室副主任,并被从正处级提拔为副局级;

2010年2月,任中国足管中心副主任。

2010年3月26日,任中超公司董事长;

2012年2月10日,任中国足协副主席;

2014年1月,任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

2015年12月18日,任足协专职执委。

2016年7月18日,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中国奥运代表团成立,于洪臣名列出征足球项目领队名单。

2017年7月,任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2023年1月,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中国田径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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